通过核实工商信息、抽查消防设施设备、询问当事人等,发现该医院在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属实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。
都江堰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(六)项之规定,责令改正,并对该医院予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(一)消防设施、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、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;
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、第六项行为,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。
2023年4月17日,福建福州一居民楼发生火灾,明火从房内猛烈燃烧,屋内人员打算从窗户逃生,因有防护栏阻碍,未能顺利逃出,两人不幸身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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